分步构建庞大的标准体系: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发布

  • 总体要求

    :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相关部署要求,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顶层设计。


  • 工作目标

    • 坚持 “急用先行、逐步完善”,制修订涵盖多领域的关键标准,发挥标准的基础支撑和规范引领作用。
    • 强化部门协同,推动各级各类标准协调衔接,形成合力。
    • 参与国际标准制定,提升国际影响力,推动国际衔接互认。
  • 体系框架

    :从基础能力、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三方面搭建框架,包括 15 类二级标准和 45 类三级标准。基础能力支撑标准体系含基础通用、温室气体核算、核查、监测 4 类标准;减缓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含行动标准、市场化机制管理规范、排放标准、协同管理技术规范、评价标准、技术管理规范 6 类标准;适应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含观测与预估标准、影响和风险评估标准、行动标准、技术标准、行动成效评估标准 5 类标准。


  • 主要任务

    :明确每个二级子体系的定位作用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任务,如在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管理技术规范中,将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标准体系,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。


  • 落实措施

    :加强组织实施,由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筹协调和调度,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;完善工作机制,强化重点领域标准统筹协调,加强标准评估与更新;强化能力建设,提供技术支撑,多渠道保障工作,推进标准宣传和实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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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DF版招生简章文载
02-ESG管理师招生简章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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